依申请公开

除中国证监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应注意区分申请政府信息与业务咨询、信访、投诉、举报的区别,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由《条例》的有关条款界定。除此之外,业务咨询、信访、投诉、举报等仍按原有渠道和程序进行办理,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按照有关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投资咨询建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投资咨询应向有关专业机构申请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中国证监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为中国证监会办公厅(以下简称受理机构)。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10-88060431。

传真号码:010-88060454。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

邮政编码:100033。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应当填写《中国证监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中国证监会互联网站下载或者向中国证监会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领取。具体的申请方式包括: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中国证监会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接待场所填写、递交《申请表》。

2.邮政寄送。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提出申请的,应使用邮政企业的全球邮政特快专递(EMS)、邮政挂号信或平常信函提出,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络申请。申请人可进入中国证监会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平台界面(http://neris.csrc.gov.cn/portal),进行注册之后提出申请,并可通过该平台查询办理进度。

采用以上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中国证监会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并经申请人确认。

申请人通过上述方式之外的信访、举报等其他渠道提出申请的,办理期限自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申请的提出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申请人尽快获取所需信息,《申请表》应填写准确、完整,并应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提交。对一个申请当中包含多个申请事项或者就一个具体事项提出多个内容相近的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可以口头或书面要求申请人对申请方式加以调整。申请人调整申请的时间不计入中国证监会的办理时间。

申请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作为《申请表》附件与《申请表》一并提交。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收费管理

中国证监会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中国证监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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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依申请公开业务咨询电话:010-88061818